编辑中心诚邀合作代理和特约编辑

 
“黎园—咚咚锵”中华戏曲网,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与我们共同合作与发展。不限年龄,不限性别,不限工作环境,不限社会背景,只要您热爱戏曲艺术,并具备相关知识及一定的写作编辑能力,我们将诚邀您担任本网站的特约编辑。

一、特约编辑的工作描述(范围)
1、
无论您是自己撰稿,还是在网上(摘录)浏览或是向有关撰稿人约稿, 应是适合本站相关栏目发表的信息和资料;
2、
把要发表的信息和资料每天(或2天、或1周)一次,用您的电子邮件发送到本站;
3、
我们的网站编辑制作中心主任收到您的电邮后,将从中选择适合本站相关栏目发表的信息和资料,采用后由网页员制作、上传和发布。

二、注意事项
1、
您在网上收集的信息资料,可以拷贝到文挡中,资料包括:文章标题、内容来源、稿件来源的域名以及作者姓名。当您收集的资料达到一定数量后,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本站;
2、
您所收集来的信息、资料,不能含有侵犯他人网站著作权的文章。如有疑义一定要向对方网站征求许可;
3、
与本网同行的商业网站,一般不提倡摘录其有著作权的内容;
4、
您作为特约编辑,公布或有哪些需要本站保密的信息或内容,请务必注释清楚。

三、报名方法:(通过电子邮件或是邮寄)
1、
把您的个人简历、职业、职称、学历、个人作品(如有)加以介绍,并请把您从事这项工作的计划和想法、时间及安排告诉我们。另外,请提供您的个人照片;
2、
同时,您应一并提供您预备作为特约编辑为网站选择的资料信息。通过您所选择的稿件将使我们对您有初步了解,并知道您是否确实愿意或适合从事此项有意义的工作;
3、
我们收到您的电子邮件后会予以及时回复。

四、权利与义务
  如果本站与您建立合作关系,我们会将您的名字和简介(照片)上传本网“特约编辑”栏,并且通过邮局邮寄“聘任通知(证书)”给您;
1、
我们在每篇文章的结尾将为推荐人(您本人或作者)署名;
2、
我们将在网站介绍里通过专门网页,对“特约编辑”进行介绍;
3、
欢迎您给本网站的栏目设置及内容提出建议、批评和评论;

4、

您对本站的经营方面如有好的建议,也欢迎您及时与我们联系和洽谈。

我们欢迎海内外及各地对中国戏剧文化有兴趣的朋友加盟,共同做好本站的编辑组稿工作。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,为京剧艺术的传播做出贡献;通过我们的合作,将使本站内容更加丰富多彩;同时,您的个人才华也将通过本站得到最好的展示和发挥。

  联络本网编辑制作中心主任:祁晓萍(小姐)
  电话:010—64981057
  传真:010—64957798
  E-MAIL:liyuan@liyuan.net

四、地方代理中心
1、
本站欢迎各地有条件的个人和单位,代理本站在当地的相关业务;
2、
互相沟通,需要您提出在当地如何代理运作,及经营方法。请就代理的运作和条件作一说明。我们会根据您提出的代理计划和想法,预计代理金额;
3、
代理一般为当地代理,每年签约。省会城市可申请全省代理。但必须具备能力;

4、

代理人分为:公司代理和个人代理两种。代理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为:有固定的办公场地、电话、电脑等必要的联络条件,有工作的时间;
5、
合作双方先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沟通确定后再进行签约,由甲方(本站)提供委托书,签订代理协议;
6、
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站所规定的各项条款,不得违反本网站的规定。如出现违规现象,本站将发布公告撤消其代理资格,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五、港、澳、台地区及海外代理中心
1、
本站竭诚欢迎港、澳、台地区及海外有条件的个人和单位(如:票社、剧场), 代理本站在当地的相关业务;
2、
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灵活考虑运做方法,并与我们进行沟通,双方探讨后实行;
3、
港、澳、台地区及海外代理区域可视具体情况而定,每年签约。也可以申请为某一国家的代理,但必须具备能力,并得到本站认可;

4、

代理人分为:公司代理和个人代理两种。代理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为:有固定的办公场地、电话、电脑等必要的联络条件,有工作的时间;
5、
合作双方先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沟通确定后再进行签约,由甲方(本站)提供委托书,订代理协议;
6、
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站所规定的各项条款,不得违反本网站的规定。如出现违规现象,本站将发布公告撤消其代理资格,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  联络本站经理:蒋成龙(先生)
  电话:010—64970911
  传真:010—64957798
  E-MAIL:liyuan@liyuan.net

六、个人代理的条件
1、
有相关戏剧知识和一定学历,并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;
2、
在当地有一定的客户群、网络和人事范围,如票友、戏迷、企业、企业家等;
3、
可以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专业咨询和解答能力;

4、

应当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;
5、
具有比较丰富的媒体工作经验与从业背景;
6、
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;
7、
个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8、
愿意接受委托方对其审核及监督指导。

七、企业代理的条件
1、
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;
2、
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专业咨询和解答服务;
3、
必须拥有固定的办公地点;

4、

具有比较丰富的网络媒体经验与从业背景;
5、
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;
6、
企业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7、
在本地的行业内拥有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;
8、
愿意接受委托方对其的审核、监督和指导。

 
  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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