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仲律师简介
1965年出生,学历:研究生,学位:硕士,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。1987年至1995年曾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事经济合同的管理与仲裁工作,有8年的经济合同仲裁、管理工作经验,曾任仲裁员、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委员会委员,其间办理了数百起各种不同类型的经济纠纷案件,被市工商局评为优秀仲裁员、经济合同管理先进个人。
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证书,后于1995年从工商管理机关调入中国政法大学,在其所属的北京市光大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2001年光大律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任主任律师至今。
在律师执业期间,共办理了数百起不同类型的经济案件,较好地完成委托人交办的代理事项,尤其是数起大标的经济案件的执行,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成功代理的诉讼案件有:香港中联国际电脑有限公司数起经济案件的涉外仲裁及诉讼;中华老字号“信远斋”酸梅汤商标侵权案,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胜诉;接受中国末代皇后婉容的胞弟郭布罗润麒先生委托,代理其诉甘肃青年报社名誉权、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诉讼,国内多家媒体对此作了纪实报道,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;成功地为版权代理公司代理著作权网络侵权案数十起,涉及侵权人遍布全国,受诉法院达十余个省、直辖市的中、高级人民法院,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。
担任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达数十家,其中有:北京市西城区食品安全协会、私营个体经济协会、香港中联电脑公司、香港裕民时装公司、韩建集团三公司、北京市政集团三处、地杰房地产公司、希诚广告公司、人民中国出版社北京发行部、上海浦东电子出版社北京发行部、北京黎园文化艺术有限公司、中国末代皇帝溥仪的弟弟爱新觉罗溥仁先生等,同时还担任著名青年毛泽东特型演员前妻成郁馥诉“湖北知音期刊出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”的二审诉讼代理律师。
本律师擅长经济案件的诉讼、仲裁、常年法律顾问、知识产权及房地产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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